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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方案

2016年11月16日 17:00   来源:  点击:[]

根据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和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公共管理学院2017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个专业7个行政班的310名毕业生将要进行实习工作。为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的要求,加强毕业环节的指导,现将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锻炼综合技能与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同时促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后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运用和检验教学成果。作为整个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社会实践虽然独立安排进行,但并不具有绝对独立的意义。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运用教学效果,检验教学成果。运用教学成果,就是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尝试性地应用于实际管理工作,并从理论的高度对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设想。检验教学成果,就是看一看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到底有多大距离,并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为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提供实践依据。

2.了解和熟悉岗位运行。对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四个专业的学生来说,实际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而这种实际能力的培养单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课堂走向社会。我院在教学实习单位的安排上侧重企事业单位,目的就在于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工作岗位的流程,实际体会一般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以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习,让学生找到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从而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1.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

组长:张茂松

副组长:任宝玉 冯建栋

成员:龚文海 陈书伟 殷杰兰 李军超 李秋莉 韩琼 李芳

2.毕业实习由各专业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院团总支参与实习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负责人:龚文海;带队指导教师:人力资源管理教研室教师。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负责人:陈书伟;带队指导教师:劳动与社会保障教研室教师。

行政管理专业负责人:李军超;带队指导教师:行政管理教研室教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负责人:殷杰兰;带队指导教师: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教师。

三、毕业实习的具体安排

(一)实习方式

实习方式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办法。

1.原则上要求集中定点实习,实习点配备指导教师带队。

2.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学生要经常和学院保持联系。院团总支和带队指导教师要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电话、手机、E-mail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管理。

(二)实习地点

实习地点以郑州为主,也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市或外省实习。

公共管理学院的签约实习基地有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郑州市人才市场、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集中实习的学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主要在郑州市社会保障局实习,行政管理专业在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实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郑州市人才市场实习。我校有关单位也可接收一部分学生实习。

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具体单位详见实习安排一览表。

(三)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是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4月29日。

四、毕业实习纪律

1.学生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4.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学校检查和学院领导巡视时发现不在岗,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5.实习中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请教,或与我院学生管理部门、指导教师联系。

6.每周向辅导员报告实习期间的安全情况,向指导教师报告专业实习情况。

7.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五、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学院选派教学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聘请接受实习单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对学生讲解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和安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

(3)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检查学生完成实习情况,掌握实习进度。

(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5)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3.院团总支通过一定方式保持与实习学生的联系,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纪律教育。

六、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都要按要求填写实习总结报告表。学生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上交实习报告和用人单位鉴定(盖章有效)。

实习指导教师须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实习考核成绩、检查记录、信息反馈、工作总结等实习资料整理后上交院教学办。

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的实习总结报告,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并作原始的评估材料存挡。

实习成绩评定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优:成绩≥90,良:90>成绩≥80,中:80>成绩≥70,及格:70>成绩≥60,不及格:成绩<60.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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